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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今天(1月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贵州成为吉林省之后,全国第二个出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条例》共7章64条,重点规范了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检疫、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对当前新商业贸易业态引起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阻截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在贵州每年发生面积高达多万亩,松材线虫病、红火蚁、加拿大一枝黄花、紫茎泽兰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呈现快速扩散蔓延趋势,对生态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十三五”以来,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五年来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平均成灾率仅为0.‰。五年的成灾率分别为0.13‰、0.06‰、0.06‰、0.‰、0.‰,均低于制定指标。国家重点管控的松材线虫病疫情治理成效明显,现疫区为15个,为全国较少的省份。
经过3年的调研、论证、修改,《条例》于去年9月29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洪成表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事关森林资源安全、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用法治手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控制、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疫情起到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同时,对推进贵州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