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张鸿杰陈鹏陈秋莎实习生邰星星)1月5日,《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已于年1月1日开始施行。贵州成为《生物安全法》出台后,全国第二家出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洪成对《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进行了政策解读,贵州省林业局于年呈请省人大将《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列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立法调研项目。经过3年的调研、论证、修改,《条例》于年9月29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布,已于年1月1日起施行。贵州成为《生物安全法》出台后,全国第二家出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走在全国前列。
近年来,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持续高发频发,松材线虫病、红火蚁、加拿大一枝黄花、紫茎泽兰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呈现快速扩散蔓延趋势,每年发生面积高达多万亩,对贵州生态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也给贵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带来负面影响。为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该条例。
《条例》分为总则、预防、检疫、治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64条,明确《条例》适用范围、明晰“林业有害生物”的涵义、明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和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应实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范围、规范了草原和城市绿化有害生物的防治责任主体。
一审:丁憐
二审:李蓓
三审:王幸韬